滇池污染令人觸目驚心。 (資料圖片)
合理與否是否差錢為何沒錢
云南擬收取滇池生態“保護費”三問
關注理由
近日,云南昆明擬出臺法規要求“向酒店入住者,每人每天征收10元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引發輿論嘩然。雖然昆明方面回應稱此舉是“推動全社會治理滇池”,“有利于增強環保意識”,但輿論對此并不買賬。這筆錢究竟該不該收?治理滇池真的差錢嗎?地方政府為何沒錢治污?也許,只有回答了這些問題,方能平息社會的質疑。
視點關注
由于滇池治污資金缺口太大,云南省昆明市擬對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圍的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晉寧6個縣區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收取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目前,相關收費已進入云南省人大審議議程。
消息傳出之后,引發了輿論的軒然大波,許多網友對上述提議表示了不滿。
一問
以生態保護為名收費是否合理
早在7月27日,云南省人大常委會對《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草案)》等多項法規進行審議。該草案較為引人注意的一點就是,昆明市人民政府擬設立滇池保護專項資金,資金來源中有一項可能會向赴滇游客征收。
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參會者透露,會議當天,昆明市政府一領導懇望人大常委們“更加重視滇池污染治理,以立法的形式解決治理費用不足等諸多問題”。
上述領導稱,昆明市擬對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圍的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晉寧6個縣區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開征收取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昆明市懇請云南省人大盡快頒布《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支持昆明市開征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懇請省發改委給予支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對于上述提議,有網友大呼:“外地游客第一次到滇池,又沒污染過滇池,憑啥要為此埋單?”還有網友說,“自己把水弄臟了,卻向別人要錢來治理,昆明你太有才了!”
“我認為不合理。行政收費和稅收都是一種強制性征收。行政收費的基本原則是特別支出有特別收入滿足。這種特別支出是用于特定人群的,如排污許可費、工商管理費等,是基于特定目的,向特定對象征收的,也就是行政管理的受益者需要特別負擔的。”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教授說。
滇池被污染,在多年前就已經被人們所關注,個中原因十分復雜,故而很多人認為不應把“保護費”的板子打在游客屁股上。
事實上,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滇池的水質以無法阻擋的趨勢迅速惡化,藍藻大面積暴發,水功能逐漸喪失。
由于滇池地處昆明市下游,其客觀地勢造成了污染源不斷涌入。從當地的地圖上可以看出,滇池北岸的昆明市主城區有七條主要入滇河道,每天隨水進入滇池的污染物數量巨大。
“縱觀過去的例子,如機場建設費、高速公路通行費等,都是一定時期受益者承擔特別負擔的收費。滇池生態費的目的是保護滇池、治理污染,但入住的客人是否一定是滇池的受益人,不確定,滇池的污染又是否一定由游客造成,同樣不確定。從這個角度來看,針對滇池的行政收費的依據和基礎有問題,目的和對象不匹配。”王敬波說。
二問




























鄂公網安備 420503020002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