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責任落實為主線,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原則,強化旅游行業安全監管,積極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強化旅游應急管理能力建設,繼續深化隱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保持全市旅游行業安全穩定的形勢。
一、深入推進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1、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各縣市區旅游局嚴格落實安全監管職責,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對旅行社、景區、星級飯店、農家樂等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旅游企業的安全管理。
2、強化旅游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各旅游企業落實企業主體,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的安全工作責任。
3、強化責任追究。加大安全監管執法和事故查處力度,嚴格執行“說清楚”、約談、掛牌督辦、事故通報等制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旅游責任事故、追究事故責任。
二、著力搞好旅游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1、認真抓好《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的決定》宣貫落實。各單位要深入學習《決定》,全面把握《決定》精神和內涵,強化措施,大力推進安全培訓工作。
2、加強企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各單位要根據實際,適時舉辦各種形式的旅游安全培訓班、講座和專題輔導等安全教育培訓活動,組織對旅游行政管理人員以及導游、領隊等從業人員的旅游安全培訓、教育,提高旅游行業全員的安全意識、技能和素養。
3、各單位要結合年度的安全月活動、法制宣傳日、專項治理等活動,充分利用互聯網、報紙、電視、廣播、短信等多種途徑,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加大對公眾的旅游安全宣傳力度,拓展宣傳廣度和深度,提高廣大游客的安全意識和抗險能力。
三、強化檢查與督察,保障重點時段、重點環節的安全
1、強化交通安全管理。強化對旅行社安全用車環節的監管,聯合安監、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檢查與執法。對于事故多發路段(水域)和遭遇霧、雨雪、大風等惡劣天氣時,要按規定設立規范、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及防撞護欄等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旅游交通安全。
2、強化消防安全管理。配合公安消防、安監、質監等部門,大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對星級飯店、旅游景區、購物點等場所防火工作進行檢查,確保通道和出口暢通,確保用火用電設備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確保消防設施齊備、完好、有效。
3、強化食品衛生安全監督管理。配合食品衛生部門督促星級飯店、景區農家樂配齊衛生設施,并保持完好有效;會同食品衛生部門按照《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對景區、星級飯店和農家樂餐館食品采購、加工、貯藏等重點環節開展衛生安全檢查,并監督落實衛生管理措施。
4、強化旅游項目的安全管理。督促景區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巡查制度、游客分流制度、地質災害和惡劣氣象的預警制度、重大安全隱患備案制度、旅游安全事故報告制度,以及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景區游道危險地段、濱水區段防護欄、警示牌、緊急救援電話公告牌的設立、更新;對景區索道、滑道、游樂設施進行專項檢查,嚴禁帶故障違規營運。嚴禁旅行社組織旅游者到旅游活動中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景區旅游觀光。
5、推動旅行社完善以“三關(保險關、用車關、合同關)”為重點的安全保障體系。
6、在黃金周、旅游旺季、暑期漂流等重點時段前,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旅游旺季和假日旅游的安全聯合檢查,確保旅游旺季和黃金周的旅游安全。
四、深化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按照國家、省旅游局的要求,繼續深化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年活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深入開展行業“打非治違”行動。采取得力措施,防范、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一是繼續深入開展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活動,構建企業對照標準自查自改、監管全面覆蓋、實時監控的工作機制。健全隱患排查整改基礎臺賬,對重大隱患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并掛牌督辦,按期整改銷號。二是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落實“四個一律”要求。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執法資源、健全排查網絡、加大整治力度。
五、進一步強化旅游安全應急管理
1、加強日常旅游安全應急管理。各縣市區旅游局要指導轄區旅游企業完善應急處置和救援預案,督導旅游企業增加對安全基礎設施設備的投入,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和各類應急救援演練,特別是對突發火災、群體性食品衛生事故和交通事故的救援處置。縣市區旅游局及各旅游企業于5月31日前將本單位旅游安全應急領導組織機構、職責、分管負責人聯系方式、旅游安全應急預案、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和演練方案報市旅游綜合執法支隊,聯系電話6224325,QQ:910270828。
2、加強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督促旅游企業對旅游安全風險源、風險點進行建檔登記、動態監測和評估,并及時對外公布安全風險信息;加強旅游安全提示信息的發布,充分利用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手段,提高安全提示信息的受眾面及時效性。
3、加強值守和信息報告。各縣市區旅游局要落實24小時應急值守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強化旅游突發事件信息報送規定,督促相關旅游企業完善制度、強化培訓,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準確上報,杜絕遲報、謊報、漏報、瞞報。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鄂公網安備 42050302000233號